这桩奸/污/案, 半年间, 县衙审了好几次, 去年年底第一次判决, 案卷尚未移交府衙时, 突然大赦天下了, 只能重审。
今天, 此案将重新判决。
县衙大门敞开,公堂外站着众多闻讯赶来看热闹的老百姓,议论纷纭, 热闹非凡。一群衙役手握水火棍,分站两排,负责阻拦往前凑的闲杂人等。
“明镜高悬”匾额下, 姜玉姝官袍齐整, 端坐公案后,神色肃穆, 审视原告和被告, 半晌, 拿起惊堂木“啪”一拍, 喝道:“肃静!”
李启恭侍立边上, 浑身一抖, 忙站直,倍感煎熬。他本欲避开,却因害怕显得心虚、害怕堂弟嚷出自己曾经徇私枉法……他顾虑重重, 硬着头皮到场, 旁观审判。
原告满脸络腮胡子,身板健壮,跪立,紧张且期待;被告则刚从牢里被提上公堂受审,蓬头垢面,战战兢兢,瘫软跪坐,频频瞥视堂兄。
众衙役横起水火棍,把拥挤的老百姓往外推,吆喝道:“安静,肃静了!”
“统统往后退,大人没传见你们,不准踏进一步。”
“闭嘴闭嘴,否则撵出去了啊。”
……
嘈杂的人群后退,渐渐停止议论,但仍争相踮脚探头,好奇张望。
全场,仅知县和县丞有座,黄一淳坐在姜玉姝下手,隔着公案,两人耳语商议。
须臾,姜玉姝定定神,略扬声,清亮嗓音回响在宽敞空旷的公堂内,不疾不徐道:“原告李昌,状告李启帆奸/污/其妹妹李小圆一案,于承广六十三年报官,当年因战乱突发,官府忙于抗击外敌,无暇细查。被告趁战乱越/狱,潜逃至去年十月,被原告抓获,扭送衙门,再度受审。”
“去年年底,官府彻底查清了案子,证据确凿,本官依照《大乾律》,做主判李启帆死罪。但不料,恰赶上了大赦天下,故必须重新审判。”
她拿起两本家谱,严肃问:“李氏族长、几位老伯,你们务必如实说来,李启帆,究竟是不是李小圆的表哥?”
几个须发灰白的老人无法否认,迫不得已作证,上前答:“回大人的话:李启帆和李小圆,确实是表兄妹。”
“虽然极少走动,但的确是亲戚。”
“唉,家族庞大,小辈之间,一代比一代疏远了。从前,祖辈们是十分要好的。”
……
姜玉姝颔首,放下家谱,拿起盖着府衙大印的公文,稍晃了晃,“人证物证俱全,乡里乡亲,亲戚关系是假不了的。因此,县衙、府衙、刑部同时判定:李启帆属于奸/污/亲戚,触犯了‘十恶’中的‘内乱’罪,按律,不得享受朝廷大赦天下的恩惠。”
她补充道:“而且,李启帆胆敢越/狱,罪加一等,更不能赦免了。”
“大人!大人饶命,开恩呐。”被告瑟瑟发抖,面如死灰,拼命磕头,“饶命,求大人饶命,我知错了,求您宽恕,我、我愿意娶小圆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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