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给了方宇一个十分剑走偏锋的答案。
不是非得和无敌的阳魔打生打死。
谁是魔域的统治者,看谁统治的生命最多。
圣城子民都是圣人遗骸诞生的尸虫,不算做生命。
可尸虫和人族孕育的混血种,有竞争魔域主宰的势头。
“我可以这样理解吗,就是魔域那种生物最多,谁就是世界主宰。
只要我在最多生物的顶点,那我就是主宰。”
“你理解的没错,正是如此,阳魔才喜欢吞噬混血儿的元神。
不知道这一点的圣一城,乐意拿混血儿换其他将士的命。
方宇,人间的天家能成圣人,因为人间的主宰是灵族和人族。
他是被大教谕所封的生存区时代的人祖,毫无疑问是人族的主宰。
而灵族至宝只有灵皇能握在手中,天榜在天家之手时,象征他也是灵族人的天。
所以,他最终能成为天道圣人,成为人间一切生灵的天道。”
方宇提炼信息之后,反问道:
“你将助我成圣的群体分为了两拨,一波是混血儿,还一波是谁?”
圣人速算道:
“混血的数量没提升之前,天上那些魔头们才是魔域正主。”
方宇愣了一下:
“除了让李大宝他们使劲生混血儿以外,还得让大魔头们认可我呢?”
圣人的算力快要消耗一空,提醒方宇道:
“圣城是圣人身躯所化,只要愿力足够,便能加速时间流逝。
虫子的繁殖能力很强,与人族结合后,混血种的人数,将快速占据魔域的总人口数量。”
比起对付无敌的阳魔,李大宝这些人多生,带来的压力要小一点。
“哇,噗!”七个身体控制权回归的城主们,集体吐血。
只不过他们都是圣人尸虫,吐得是绿色的血。
大弈擦拭嘴角,起身道:
“这次聆听到了什么教诲吗?”
方宇沉声道道:
“今日起,人手一本馗陀为我写的《大荒经》。
争取全文背诵,背不下来也得认清我的脸。”
“还有吗?”
“圣人将加速联合城内的时间流逝,多搞几场玉玺区和圣城土着的相亲。”
七个城主没有任何意见,立即将这事交代下去。
方宇趁着夜色,亲自举办了一场联谊会。
用酒葫芦的无限酒水,让土着和人族这些俊男靓女,在微醺的氛围下快速看对眼。
联谊相亲十分成功,方宇解决了大部分人的终身问题后,疲惫的回到蜂巢似的住所。
殊不知,屋外的时间开始飞速流逝,一晃就过去了几十年。
……
翌朝。
方宇早起时,发现李大宝带了孙子前来拜见。
“李大宝,你的胡子怎么白了?”
方宇一问才知道,自己睡觉时,圣人开始影响联合城的时间。
当年比自己大三岁的李大宝,现在已经有重孙了。
李大宝佝着身子,左右手都牵着重孙女。
重孙女们的眼睛是熊眼,遗传自兽化深入骨髓的李大宝。
头顶有一到两撮呆毛,遗传自圣城的尸虫,其实是触角长了毛。
两个小孩奶声奶气道:
“大荒神灵运大兴。”
李大宝也低声下气道:
“班长哥,您还是这么年轻啊。
上一次见面,还是…还是咱第一次办联谊会呢。”
昨晚方宇回屋后,七大城主临时感应到了圣人的命令。
趁夜色将方宇的房间密封起来,防止方宇被时间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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