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了想在纸条上写道:同学,什么意思。
女孩平静的写道:我也认出你了。
他内心一紧。
对方果然认出自己了。
女孩侧过脸去,认真盯着庆尘的侧脸,等待着他的回答。
那眼神锐利的洞察着,像是正在抓捕着庆尘面部的细节,这种审视,犹如千钧的压迫感扑面而来。
庆尘回了一句:同学,你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他不信对方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这大概率是在诈自己。
秧秧又写:你就是那天夜里老君山上的杀手吧,虽然你改变了发型,但眼睛是一样的,这个错不了。
庆尘回道:同学,你真的认错人了。
这时,秧秧不再废话。
她从自己本子下面抽出一张素描来,放在庆尘面前的桌子上。
庆尘看着面前那张线条简单、明暗层次却极为丰富的铅笔画,原来这女孩先前写写画画,都是在画他!
那张画里的庆尘只有上半张脸,眼神栩栩如生。
秧秧写道:“你那天晚上是第一次杀人吗,如果是第一次的话,你比我强。”
庆尘看着面前那张画,画上的自己有几分狼狈,头发乱糟糟的,脸上也有灰尘。
但眼神里,更多的却是坚定与执着。
杀气腾腾。
他觉得,若是自己当晚照过镜子,镜子里的自己,一定和这幅画一模一样。
难道这女孩也有过目不忘的能力?
不仅是庆尘有这种感觉,一旁南庚辰偷偷瞄到这幅画时,竟仿佛又回忆起那天夜里的一切。
凶悍的歹徒,冲天的火光,尖叫的人群。
还有危机时刻救了自己的庆尘。
时隔多日,南庚辰几乎已经忘记了当时的画面。
但这张素描神奇到,一下子又把他拉回了那天的午夜。
秧秧见他不说话,又写了一张纸条:“我画画12年,最擅长的就是抓面部细节,托马斯.劳伦斯是我最喜欢的画家之一,这么有特点的眼睛、面部表情,我看过一次就绝对不会忘记。这一点我很有信心,所以你不用继续否认。”
庆尘知道托马斯.劳伦斯,此人曾是英国皇家艺术学院院长,最著名的肖像画画家之一。
他意识到,女孩虽然没有自己的过目不忘能力,但对方常年训练的技巧就是抓取面部细节。
就像是一些街头画肖像的艺术家,他们总能快速在纸张上体现你的面部特点。
庆尘想了想依旧在纸条上写道:“同学,你搞错了。”
秧秧看了他一眼,没再说什么。
实际上,庆尘知道对方已经笃定了他的杀手身份,但他不能承认。
他把画夹进了书里,然后小心翼翼的将写了字的纸条撕成粉末,确保没人能够修复拼好它。
一旁胡小牛瞥到了这一幕,他虽然看不清纸条上写着什么,但那上面已经写了密密麻麻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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