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也是知道的。
石越私下里研究宋代役法,发现宋代许多百姓,替官府服役,一项主要的工作,就是押送物品或者递送文书。这些物品文书,或者是发往他县,或者是发往州府,又或者是发往京师,每每有一次这样的任务,就要专门派人去押送,如果路中丢失,百姓就要负赔偿之责。而且有时路途遥远,百姓盘缠不足,官府又不先发银钱,或者发放时被小吏贪污而不足,百姓只能自筹,这一切,给百姓造成了沉重的负担。所以,在宋代役法之害中,这一项是颇为显著的;而且,对人力资源的浪费极大。因为每往一个地方,都要专门派人前往。而一般来说,除非军务与紧急重要公文,这是毫无必要的。
石越知道役法之弊,宋代无数人有识之士都认识到了,但就是解决不了。王安石的免役法又沦为敛财之术。他既知不能正面解决,就决定设法迂回解决,先想出来一个办法,来更有效率的解决物品、文书的传递问题。一旦这个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官府需要服役的人员就可以大幅减少,从而实际上减轻了百姓服役之苦。
而石越绞尽脑汁想出来的办法,就是*所说的“驿政”。宋代驿站邮传制度,已经十分发达,官道通畅,官道之上,有驿站与马铺,为沿途行者提供补给。石越就决定利用这些原本成熟的系统,在各个城市来设立邮局,定期发出马车或者是牛车,前往附近的城市,再从那个城市转车,到另外的城市,最后集中到八个较大的城市。这八个较大的城市,再将物品运往京兆府或者河中府。之所以要有河中府,是因为河中府离汴京较近,有些是直接送往京师的物品,直接去河中府,可以节省时间与费用。
采用这样的办法,虽然没有专人押送那么快捷,但是多花费的时间有限,节省下来的人力和物力,就非常可观了。除了军事上的通信以及极其重要的公文与非常大宗的运输不能使用这个系统之外,大部分的传输任务,都可以用这个系统来解决。
邮局的人员,石越认为可以从厢军中抽调,再雇用若干文书,就可以解决。而且邮局不仅可以运送官府的物品与文书,也可以运送民间的物品与书信,还可以载人,并且收取一定的费用。虽然当时物流来往还是有限,但是那笔收入用以支持邮局人员的薪水并且维持运营,已是绰绰有余了。
石越自然知道邮政网络一旦建成,必然还会有更大的发展,而且必将铺展至全国,而且也会促进地方之间的交流。但是在宋朝开始这样的工作,却还有一定的风险。所以石越在构思时,十分谨慎,他知道但凡办一件事情,目的越单纯,越容易完成。所以他始终抱持这样的心态:他在陕西创建邮路网络的目的,就是解决役法中的一些问题,如果有其他的收获,那都是“意外的”副产品。对于参预策划这件事的幕僚与官员,石越也是如此强调,缄口不提邮政网络建成后能产生的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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