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庚戍,一甲一名德清蔡宫赞启僔,二名德清孙司空在丰,三名长洲徐司寇乾学。即于是年十二月召对宏德殿赋诗,即日被命同直南书房,又同主顺天乡试,为鼎甲盛事。孙司空在丰充讲官时,护驾南苑。围内有獐突出,上以御用弓矢授在丰,射得之。上大喜,顾大臣曰:“孙在丰文武材也。”
丹棱人杨鼎,幼失怙,母子茕茕相守。茅屋一椽,仅蔽风雨。鼎力耕养母,暇则钓于溪,得鱼以为母日用,言笑起居不敢有违。偶与人争,母呼之立解,虽曲直勿论也。年近三十卒。
其母悲痛,目为之昏。所居荒棘,中心多怖。一夕,梦鼎语曰:“母勿怖,儿为母伴。”惊觉,足底有物。晨起视之,则大蛇蟠屈其上。母骇甚,恍悟梦中语。曰:“得非儿所化耶?果尔当首肯。”蛇昂首若颔之者。母床以大竹为之,竹节皆通,可藏物。蛇自床下入竹中,夕则复来。邻里闻之,叹为奇事。
后数年,母去依舅氏,临行启视,竹中蛇已不知所往。
康熙十七年,御史成其范题为星占之理可凭、捷音之来伊迩,请敕令军士应期征剿以奏荡平事:“臣窃惟,天道至微而难窥,非浅学所可轻议。臣以愚陋书生,何敢妄谈?但事关军国大计,不敢不据实为我皇上陈之。臣谨按,五星之占验往往不爽,惟荧惑一星,其应尤速。此司马迁所谓天子必视荧惑所在也。《天文志》曰:”荧惑行无常,出则有兵,入则兵败。
各以其舍命国为乱为贼,为疾为丧,为饥为民,所居国受殃。
《天官书》曰:荧惑反道二舍以上,居上三月有殃。殃速至,虽大当小。久而至,当小反大。今年十一月十五,火星退度,其在柳土者无可占验也。惟自十二月十八,火星退鬼金之宿,二十二,火星退并木之宿。自三十一度起,直至十八年正月初九退至二十五度而留。留至正月十七而止。夫鬼金之分野,贵州平越府是也。井木三十一度至二十五度之分野,云南、大理、武定、姚安等府是也。据星占而论。论其时,则自十二月十八至正月十七止。论其地,则自贵州平越府起至云南八府止。此内当主贼兵自相残害。一月之内,端倪必见。五月之内,消灭无余。此必至之应也。说者曰:火星退度,亦有未必尽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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