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疯啦?”酒德亚纪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她现在还没有展现出敌意!”
“会出现在青铜城里的龙族,除了诺顿还能有谁?”
“我能听到你的声音。”女孩忽然说,叶胜心里猛的一抖,“但你确实弄错了,主君外出,臣子当恪守尽责,留在这里是我的本分。”
她半侧过身,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我是主君的侍从,名为参孙,家主不在,招待客人也同样是臣子的礼仪,请随我来。”
参孙的一举一动都有种古代大家闺秀的优雅与从容,出身名门的大小姐往往诗词歌赋礼仪典雅无所不知,叶胜一直觉得这种人就应该只存在于电视剧里。但现在真实的古人就在他面前,参孙来自两千之前,也许甚至更久,所以她会问今夕是何年,因为这千年她不曾离开过这里。更令人在意的是,她说主君已经离开,青铜城的主君当然不会是公孙述,龙王诺顿,难道已经苏醒了?
不知道这些是谎话还是真相,至少参孙没有表露敌意,而且她现在也很平易近人,叶胜和酒德亚纪对视一眼,点点头,跟着参孙步入甬道深处。
深处又是一道门,由活灵所把守,不过这次不必再献血了,参孙只是轻轻拍了拍青铜人面的脑袋,水门便缓缓打开。两侧弧形的渠道冲刷下大量的水流,地板开始缓缓下沉,直到水流盖过他们的头顶。
“天哪!”酒德亚纪惊呼。
叶胜顺着她的视线往下看去,水底满是森然的白骨,密密麻麻堆积成山,明显的颅骨特征可以看出这些都是人类,数量至少成千上万。
白骨的缝隙里还可以看见一块块锈蚀的金属片,就是进来之前在大门上看到的那种,那是铠甲的残骸,这说明这些死去的白骨大概率都是古代的军人。
这很符合历史,史书上说公孙述初期面对刘秀的部队所向睥睨,那必定是有诺顿的帮助,直到刘秀找来混血种吴氏,汉军才用巨大的代价攻陷了白帝城。
他骤然看向参孙的背影,觉得这是一个陷阱,参孙也许是在引诱他们去往白帝城的深处绞杀,就像这些死去的军人,但参孙并未扭头看他,在水中她自由漂浮,就像一条优雅的美人鱼。
又是那种仿佛身死一无所去的感觉,漂流在无尽的汪洋大海之中,有了之前的经验,叶胜不再那么慌张,他紧紧拉住酒德亚纪的手,闭上眼睛,任凭那种浮力将自己自然地托起。
哗哗的流水声疏疏落落,叶胜猛然睁开眼睛,他本以为自己该看见一座恢宏浩瀚的宫殿,里面应该有擎天的盘龙御主,青铜铸造的吐水龙头,金粉银沫涂在墙上,璀璨光辉耀眼如白昼。
但现在他和酒德亚纪泡在一间小屋的水池里,他们身后有一个青铜制造的水车嘎吱嘎吱旋转,前方跨过流水上的小桥,就是一栋青铜铸就的民居,四个长信宫灯点亮了周围,屋外有几个石墩和刻印着围棋盘的白玉桌,还有几枚棋子洒落,这大概就是这里最奢侈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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