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淳安县的一些情况

淳安位于浙江西北部,地邻歙县、黄山,因此这地界四面环山、地貌呈盆地状态,新安江几乎贯通了整个淳安。

因而,交通不便和漕运发达这两个略显矛盾的状况同时集中在了淳安身上。

对于靠耕种为生的百姓来说,淳安是贫困的,对于守着码头,靠水吃水或者跟运司衙门跑船做工的漕力汉子来说,淳安又是福地。

淳安的经济支柱基本来自于三个方面。

第一就是传统的农耕业,占比大概在五成。

第二就是漕运,漕运业占了淳安三成。

最后两成便是淳安当地的蚕农,他们搞了家庭作坊,弄上一架织机便可解决温饱问题,这算是淳安的手工织造业。

陆远这些天也看过淳安县衙的账册,去年也就是嘉靖二十五年,淳安县衙的税赋为粮一万九千四百石、布两千六百二十匹、银五千九百两。

统算下来大概折银为两万一千两。

这还没有算漕运。

因为漕运的税不在淳安县衙,而是在运司衙门,也就是在省里。

不然的话,大概可以收到两万七八千的样子。

富县。

毫无疑问的富县。

两万一千两只是明面上的财政收入,这钱是要押送国库的,别忘了,淳安县上上下下还有一千七百多名衙差、杂役和义勇要吃饭呢。

这些人的钱朝廷可不发,全靠着淳安县自行解决这笔财政支出。

因此什么进城钱、摆摊钱、开门钱就都冒出来了。

乡下的百姓进城要交钱,一個人头十文钱。

摆摊卖东西要交钱,一个摊位一天十文钱。

商铺开门做买卖,一天要交二十文钱。

除了这些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以外,还有报官钱。

打架斗殴、房屋失火、偷鸡摸狗、邻里纠纷,甭管什么原因吧,只要惊动了官府或者说被巡城的衙差发现,哪怕衙门没‘帮’什么忙,只要出了现场就要收钱。

一次五十文,概不还价。

因此靠着这些,淳安县衙每年的隐性收入便高达三万两。

三班衙差每年发四身衣服、八两银子。

杂役每年发两身衣服、五两银子。

义勇每人发一套布甲和兵器、每年发十两银子。

折算下来,一年下来一千七百人大概要发出去两万四千两。

剩下的六千两,一半作为衙门公费,用于修葺县衙和对上接待,另外一半就是知县、县丞、主簿、教谕、六房吏目等县衙主要官吏们来分了。

一般来说知县、县丞、主簿三人就要分走一半,即一千五百两。

仅此一项就要比俸禄多出十倍不止。

“淳安是福地啊。”

陆远在一群人的簇拥下登上城内小船,望着沿河边上繁华的酒楼、妓院、赌档,同身边的邓连三感慨道:“富裕安宁,不愧是江南宝地,本官在京师三年,常闻国家财税,九成出于江南,此言诚实不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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