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一点上来说.…判决死刑太过了。”
“并且国内没有这种先例,咱们如果真的判决李小果死刑了,那么咱们法院可算是在全国出名了。”
“甚至有可能引起法圈的巨大讨论。”
曹川笑着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另一名审判员在听到曹川这么讲后,同样点了点头,认为这个死刑的判罚太重了。
毕竟.…
从这个案子上讲,的确没有造成故意杀人的结果事实。
在国内的法律当中.…
有些案件的确让人愤恨,恨不得让犯罪嫌疑人去死。
可是这只是基于情感上来讲的严惩。
基于法律上的角度.…如果是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
判定死刑。
可以说全国都找不出来几例。
当然.…有一些案件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损失,是有判决死刑的先例的。
但是根据强行发生关系,没有导致人死亡的情况。
是没有判决死刑的先例的。
综合考虑下,合议庭成员针对李小果的判刑,决定不判死刑。
但是,基于种种的恶劣情节,需要判定一个死缓。
敲定了关于刑期上面的问题。
休庭结束。
很快再次迎来了开庭。
曹川针对这一次的开庭没有过多的表态。
而是直接让各方开始进行法庭陈述。
段召作为公诉人进行的法庭陈述非常的简单和便捷。
那就是再次强调了客观的事实和证据以及证据链的完整性。
和确定了被告人员的犯罪行为,所涉及的情节有多么的恶劣和严重。
另外.…
就是针对李小果所涉及的情况的专门阐述。
…
在公诉人陈述完毕后,紧接着就是各个被告人的陈述。
其他被告人委托律师的陈述内容,也只保持着一个核心。
认罪认罚.…
请求从宽处理。
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的请求。
但是在李小果的法庭陈述当中。
田阳的陈述点,完全的不一样,还是想要能够替自己的委托人再争取一下相关的法律权益。
不过对于田阳的陈述。
无论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从合议庭的主观观点上的认为。
都已经确认了李小果的犯罪事实。
再继续做无罪的阐述有意义吗?
完全没有了任何的意义!
等到田阳讲完相关的法庭陈述。
作为审判长的曹川,并没有听取田阳的表述内容,当即让受害人一方开始做陈述。
苏白在听到审判长让自己一方开始做法庭陈述。
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自己面前的诉讼材料。
关于这场庭审,其实苏白已经能够确认,最后肯定是判李小果有罪的。
但是达不到死刑的程度。
那么在这场庭审上,其实做再多的法庭陈述,也是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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