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和邓华所涉及到的罪名以及刑事的责任问题很多。
并且。
本案涉及到了一个关键点,团伙作案。
有一定的团伙势力性质。
检方在准备证据链和证据材料时。
安县有不少的同行,斥责顺安地产有限公司不当竞争。
被顺安地产或者王安欺压的一些人。
在通过网络和口口相传了解到王安被抓。
有证据的提供证据,有线索的提供线索。
反正就是一句话,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在相关部门公开收集王安的犯罪证据和犯罪线索时。
得到了积极的配合。
在短时间内。
王安等人的相关犯罪证据确认。
不过,由于本案涉及到了一些其他人员。
例如邓华,所以高院方面将其移交管辖,交到了徐都进行审理。
很快.…
本案由徐州中级法院进行开庭审理。
由于本案涉及到的其他因素过多。
徐都中院方面考虑到社会影响力的问题,选择了本次庭审不对外公开。
开庭的当天,苏白带着李雪珍前往旁听。
算是过来看一看,这名顺安地产公司的老总和其背后的人员,最终将会遭到什么样的审判。
庭审场上,审判长让检方陈诉邓华和王安等人的罪行。
检方先是对邓华和王安的罪行进行了陈述。
在听到陈述的时候,苏白算是明白了,为什么不进行公开审理,因为相关的影响力太大!
一旦进行公开审理,可能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力,再次引发舆论。
.
….
苏白认真听着检方的陈述——
“检方对邓华提起公诉——”
“涉及到的相关罪名,邓华违反了刑法中第382条,第385条,第395条,第397条,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等。”
“其中涉及到的已查明金额远超200万。”
“经检方查实,证据链完整。”
“由于邓华所涉及的徇私舞弊影响力较大,造成了极其严重,情节恶劣的社会影响。”
“对于顺安地产有限公司进行了某些的纵容行为,并且涉及到帮助顺安地产有限公司进行不正当竞争。”
“类似行为高达数十次。”
“造成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恶劣的情节。”
“基于以上,请求法院对邓华进行相关性的判决。”
“对邓华推荐刑期:无期徒刑。”
.
….
在检方对于邓华推荐刑期,以及罪行认证结束。
审判台席位上,审判长看向被告人座位上的邓华开口询问:
“被告人邓华,对于检方对你的指控,你是否认罪?”
邓华坐在被告席位上。
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监察人员对他进行过审查。
并且向他出示过相关的证据。
他也知道自己的罪名,肯定是已经被查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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