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临泽手头上的事情自然不止这一件案子,只不过相对来说这件案子最棘手而已。
其他的事情,他同样得移交给别人。
所以他又忙着去求人去了。
虽说他也可以去找领导,让领导安排,但这样不是很好。
一方面让领导觉得自己办事拖沓,手上压了这么多工作没做。
另一方面,也让同事心里不痛快。
所以,还不如自己一个一个去找。
不就是欠人情嘛,这东西你来我往,也没人在意。
待张临泽走后,吕方开始认真地查看这份案卷。
一件单纯的抢劫案,对刑警大队来说不算大案,与抢劫杀人案完全没得比。
但毕竟是一件刑事案件,嫌疑人也已经抓获,没道理把他放了让他逍遥法外。
可放不放人这种事情不是警察说了算的,得讲证据。
这起案件的基本情况很简单。
案件的被害人名叫王芳,一位三十来岁的女人。
案发时间是一个多月前的一个晚上,当时王芳正准备睡觉,嫌疑人翻窗入室,持刀威胁王芳,并将其打晕,随后实施了抢劫。
这个案子中,证据收集还算齐全,有被害人的陈述、嫌疑人的供述、嫌疑人所使用的凶器以及抢劫的财物,以及监控视频等一系列电子证据。
但问题也正出现在证据上,被害人所陈述的损失的财物与嫌疑人供述的不一致。
被害人说她当时还丢失了一块玉镯子,那是她奶奶的奶奶传下来的,正经翡翠,价值连城。
可嫌疑人说自己抢的物品中确实有首饰,但里面没有玉镯子。
之前张临泽负责这个案子的时候,为了这个疑问还曾专门走访了被害人的几位亲戚朋友,知道她确实有一块祖传下来的翡翠镯子,而且在事发前几天还见她戴过。
后来张临泽请了赵队来审讯嫌疑人,结果赵队给出的答案是嫌疑人有撒谎的可能。
老赵那测谎的能力虽然很牛,但对于心理素质不是很好的人,很难准确针对某一个问题是否撒谎做出评判。
比如某嫌疑人一开始就隐瞒了某个重要线索,审讯全程紧张,你难道说他全都撒了谎?
更重要的是,对于这类普通案件,目前法院并不会采纳依靠进化者能力得出结论的证据。
所以张临泽只好继续审讯,搞到最后那嫌疑人来了一句“你一定要说是我抢了,那便是我抢的吧。”
这毕竟是入室抢劫,且按照被害人所说涉案金额巨大,因此审讯过程中的音视频也同步交给了检方。
可问题来了,检方认为嫌疑人是迫于无奈才承认了自己抢了那翡翠手镯,关于这一点,事实不清,情况不明,要求继续侦查。
如果那翡翠手镯只是被害人自己说的价值连城,那也就算了,毕竟假翡翠太多,说是价值连城也不一定价值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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