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是一笔巨款,也是现阶段刘备唯一的财富。所以最终,刘备决定携款私逃,带着他的百姓一起亡命天涯。但是这么一来逃命速度就慢了。就好像是那些准备逃命国外的大亨,没听说过哪个是牵着狗逃跑的。现在刘备手下的百姓有老人小孩,有瞎子瘸子,分分钟能走两步路就算是不错了。
何况他的对手可是那个“说曹操,曹操就到”的长跑健儿啊。
于是,以刘备为首的荆州难民大军浩浩荡荡的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接下来,就是著名的长坂坡大屠杀惨案。腿脚不好使的,没什么眼色的,都让老曹给人道主义毁灭了。最终,刘备大军被彻底打散,屁滚尿流的逃的到处都是。
在刘备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他万万没想到第一个逃跑的居然是诸葛孟旭。
“军师啊军师,但愿你能带领奇兵拯救玄德于水火之中。”
天真的大耳朵啊,他还在以为诸葛亮是替他请猴子搬救兵去了……
不过,孟旭现在的情况也非常不乐观。
曹仁、曹洪、曹纯,再加一票虎豹骑,挡在他面前的三个曹家人让他觉得自己是进了老曹家的窝里了。
他就是想逃命啊,怎么都来抓他?他很显眼吗?
“诸葛村夫!纳命来吧!”曹仁一声令下,只见数十个虎豹骑一拥而上,一副要把孟旭生吃活吞的样子。孟旭叹了口气,无奈的挺起把手一举,大喊道:“我投降!别杀我!”
曹仁愣了,想不到诸葛亮会这么轻易投降,顿时无奈道:“那你不准反抗,跟我们走!”
“好的曹将军。”孟旭正打算假意答应,忽然间一道白色的身影飞驰而来,从孟旭面前经过时,一把把他抱上了马。
一个男人被另一个男人公主抱是非常丢脸的。孟旭悲愤的一抬头,顿时愣了,这马上的男人脸色白皙的像是抹了几层脂粉。但是他那种光滑很明显的说明了他这张脸是纯天然的。
也就是单纯的,帅得掉渣。
孟旭的心情顿时更糟了。俗话说,一山不容二帅,虽然这只是孟旭的主观臆想。
“赵子龙!你怎么进来了!你以为长的帅就可以为所欲为吗?”孟旭悲愤的喊道。
赵云一愣,十分委屈道:“军师,我做错什么了吗?”
“你没错,错的是世界。”孟旭郁闷的跳下马,对着曹仁道:“来,继续抓我吧。”
曹仁反而犹豫不前了。他和曹洪、曹纯相互一看,踌躇道:“怎么办,对方是常山赵子龙,我们哥三个上去也不够他炒盘菜的。要不暂且避其锋芒?”
“仁哥说的是,咱们好汉不吃眼前亏,撤!”
曹家兄弟来得,走得也。赵云担心孟旭的安全,也不敢追击,不料刚一回头,他便眼前一黑,不省人事。
孟旭扔掉了手里的大棒槌,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样子。
打了常山赵子龙一个闷棍,孟旭觉得很光荣,随后,他看着赵云一身拉风的行头,白袍白甲,长枪白马,忽然有种恶作剧的想法。
他把赵云扒光,换上他的衣服,然后他船上赵云的战甲,骑上战马。
“我将带头冲锋!”
流氓将赵云绑在马上,啪嗒啪嗒的冲向了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