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买活军大抵是不会这么做的!
被掠走这是最坏的打算,金逢春心中犹存期望,买活军十年来在江南名声渐显,算上临城已有了两座城的地盘,虽然都是这般方圆不过数里,辖下也多是下等田地的小城,但在江南不大不小也算是一股势力。而且他们名声很好,至少从不烧杀抢掠,他们是不抢的,顾名思义,买活、买活,落到买活军手里,只要拿出钱粮,就可以买得活路。
“买活军……买活军来了也好。”双喜大概和她想到了一处,在金逢春掌心轻颤的手逐渐稳定下来,喃喃地说,“比别的大王来了好,小姐你说是不是?”
金逢春捏了一下双喜的手,在乱世中人要学着开朗些,否则日子是过不下去的。“不错,落在买活军手里,还算好的,我们不会有事的。”
一夜无话,但两人乃至全宅院的家人都没有睡着,大家沉默地听着街道上的脚步声、人声,各自提心吊胆,但还好,没有哭喊声也没有火光,金县尉身边长随过来敲窗户,吩咐他们熄了蜡烛,“没什么事!我们去门口听过了,买活军进城了,他们的规矩,天没亮不许人开门——天亮了没吩咐也不许开。”
偶尔的呵斥声,大概就是有人开门窥伺引发。金逢春等人都安心下来,像她们这样的人家,最怕的就是混乱,但凡有一丁点秩序,作为县里最顶尖的官宦人家,总能设法保全自己。
如果金县尉功名心重些,又或者胆子小一些,貌美如花的金逢春现在就该担心她被许配给买活军首脑了,毕竟买活军这两年开始逐渐扩张地盘,天下乱成这个样子,谁都看出要改朝换代了,买活军作为如今的临城之主,就算最后不能夺得天下,至少也能在临城掌权几年,金县尉先行下注是明智之举,也没什么比一个漂亮的女儿更适合表达自己的忠心。
不过还好,父亲不是这样的人,而且,是买活军进城,金逢春想到这里突然又觉得买活军进城对她实在是大好事,真比别的草头王要好得多,天快亮的时候,她终于迷迷糊糊睡了过去,而且没有做太多噩梦。
这一等就等了两三天,县城街道上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金家也吃得很随便很俭省,人在乱世总是不自觉节约,而且家里水也不多,要节省着用——买活军一天只许一个人去打水倒夜香,所以不仅水要省着喝,其实官房也是要省着用。
金逢春他们家还算是好的,东西总是有的吃,有些没有隔夜粮的人家,只能饿上两三天,到了第三天,街上传来粥香,买活军招呼没有饭吃的人家到街上领粥,像金逢春这样的人家也被叫到社树边上,他们是有优待的,买活军首领亲自来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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