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心情极好的哼着小调,开始在白雾洲大街小巷逛来逛去。
怎么看也看不够,怎么听也听不够。
然后老魔头感觉,哎,这样的城市,适合自己居住啊。
我得在这里住着,亲眼看着他们能变得多坏才成。
终于选了一个地方,大手一挥,在这边买了一个宅子。一个大院子!
是老魔头逛了这么久发现大小正合适,环境最好,里面设置最完美,而且花草树木假山流水啥的都很符合自己审美的地方。
老魔头这么多年虽然作恶多端,杀人无数,但是审美眼光,却也同样具备。而且眼光很毒辣。
看上了就去谈价钱了,因为这是人家正住着的。自己想要住进去,人家就必须搬出去。
换成之前,老魔头估计一巴掌就让这家人蒸发了,但现在,老魔头心情舒畅,他感觉在白雾洲,自己要文明些。
所以,就冲上去讨价还价了。
“你这房子卖不?”
“老先生说笑了。我这宅子,曾经有人出到一千万两白银我都没卖。”
白雾洲天高皇帝远,房价自然是不怎么值钱的。
比起白云洲差远了,差不多的院子,比这个还小一大半的在白云洲都上亿了。
老魔头摸着下巴,沉思着:“一千万还不卖,那是价格出的太低啊。”
“那,多少钱能卖?”
“多少钱也不卖啊,老先生,我家住的好好的,卖房子干啥?”这家人感觉这老头有点精神病。
但是就看到眼前的老头摸着下巴考虑了半天,然后问道:“一千万不卖……一千万不卖,啧……给你十个亿你卖不卖?”
“……”
片刻之后,孙无天坐在自己家的院子里,看着原主人一家拼命快速往外搬东西。
唯恐搬慢了,人家不买了。
十个亿啊,现银!银票和折价的黄金已经装在口袋里了,咱们家这下子可发了啊!
当年二百万买的房子现在卖了十个亿……
而老魔头也很得意。
“我果然是做生意的一把好手,别人谈不成的生意,我一句话就谈成了!”
孙无天翘着二郎腿,感受着白雾洲的空气,只感觉世界突然美好了起来。
这家人得了大便宜,几乎将老魔头当做祖宗供了起来。
并且联系了好几个最靠谱的工程队过来,重新粉刷,然后务必要焕然一新。
老魔头自然是不能马上住进去的,工程期间,老魔头继续游逛,听书,住客栈。
新房子还没住一天,就接到了封云消息。
老魔头心急火燎蹭的一声就冲上天跑了。
连个交代也没留下。
不过这点倒是不会有什么问题,整个大陆敢赖孙无天的账的,估计应该是没有的。
……
方彻一路向着东南总部狂奔,但是在半路上居然接到了一个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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