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也不知道刘达溜到哪儿去,把他们放养在隐蔽处的三匹骏马骑回来。
他一马当先的骑在前面,后面两匹骏马的马背上虽然没有主人,却很有灵性的跟着前面的骏马飞奔,绝不会掉队。
肖筱就算是不懂马匹的好坏,看那气势雄壮,膘肥体壮,四蹄生风的骏马飞奔过来,那强健的铁蹄,顺滑发亮的马毛,只要她眼睛不瞎,就知道这马很贵。
和吴家的马一比,就像是千万豪车和普普通通计程车的区别。
“好威风啊!”她羡慕的眼里冒#号,下定决心,真女人一定要会骑马!要有骏马!
等何爽他们回来后,李霁很客气的一抱拳:“山高水长,诸位多珍重!”
话未说完,三人立刻骑马潇洒的离开,让肖筱嘴角流下羡慕的泪水。
从现在起,她打心眼里认定,骑马,那才是逃难最快的,正确的打开方式啊。
原本坐着马车,自觉得很有排面,也很威风的吴太太也遗憾的看着三骑骏马绝尘而去。
早知道,自己就不让女儿那么矜持了,看李公子的样子,就知道家世不会差到哪儿去,要是早点见面多了解一下。
就她看来,能有随从不稀罕,但是连随从都能骑骏马,就说明那李公子家境富裕。
毕竟那样的骏马,最起码得两三百两银子一匹,还是有市无价的那一种。
就这几匹骏马,都快赶上自家的身家了,这说明李公子家世非富即贵。
可惜他们的骏马太晚出场了,要不然她也不至于一直在犹豫,担心李公子不值得投资。
原本肖筱他们是准备吃了午饭就启程的,但是现在要把野猪收拾好,那就干脆准备留在此处过夜了。
这野猪不小,现在天气又热,肖有福干脆低价卖了五十多斤给另一批打尖休息的过路人,也挣了一两多银子。
这野猪也不要本钱,等于是白捡了的银子。
然后他们和吴家也是四个大锅一起煮肉。
野猪肉的味道比不上家猪,肉柴还有腥膻味。
幸好肖家是杀猪的,能把猪肉收拾的很干净,吴老板以前是开酒楼的,知道用醋擦野猪肉能去腥膻味,炖肉的时候,还加了不少黄酒白酒,把喜欢喝几口的肖有福心疼的不行。
他就化悲愤为食欲,敞开肚皮连汤带肉足足吃了三大碗肉,吃的满嘴流油,最后把他给撑的忍不住打饱嗝。
当然不止他一个人吃撑了,而是肖家和吴家二十一个人都吃的饱饱的,不想动弹。
肖有贵躺在草地上,摸着鼓起来的肚子感慨:“亏咱们家是卖猪肉的,这还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吃肉吃到饱啊!”
不能想,一想就想流下辛酸泪。
吃饱喝足后的肖二郎也有心情摇头晃脑的念诗了:“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古来皆有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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