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哪一天成铭明白无误告诉她,他已不再喜欢了,他们之间是不可能的——那么无论有多么痛苦,她也只能放弃了吧。
但成铭从来、从来都没有这么说过。
……成铭应该是还喜欢着她的吧,这真是太好了——尽管她明白这念头自私的不可救药,她也还是打从心底里感到——这真是太好了,她还能再坚持努力下去,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强大,直到他们能心无旁骛的相爱的那天到来。
成爸爸很快便回来了,成铭却依旧没有。
黎晓等了很久……依旧没有。
人群和父母们演技拙劣的若无其事令她感到窒息,她便起身寻偏僻处,想去透一口气。
而后她便看到了成铭。
他站在峭壁前的裸石上,静静的看着月色之下的白土黑河。
这一日的失控显然令他感到消沉和混乱,他需要空间来盘理自己的心情。
黎晓便没有上前扰乱他。
她正准备避让离开时,忽然看到成铭解开领扣,胡乱从脖子上扯下了什么东西。
他攥了那东西很久。而后终于将它扔出去,任它飞落山坡,滚落进山下荒芜杂乱的野草地里。
那金红色的光流丽如血滴,像流星般一闪而逝。
就像终于舍弃了早该舍弃却无法舍弃的东西,谁也不知他到底是终于卸下了重负还是在战败前徒劳挣扎。
他转身大步离开了。
黎晓想,她知道他扔掉的是什么——虽然在此之前她从来都没有想到过。
她于是翻过护栏,跃下了山坡。
那山坡之下便是洛琳河,和传说中洛琳的性格截然不同,这河流暴涨时如赤龙般桀骜汹涌,达瓦人便在河岸两侧修起高高的堤坝。但这会儿还在枯水期,河中水流静深,河堤和部分乱石河床□□出来,丛生大片大片的菖蒲。
黎晓埋头寻找了很久,终于从菖蒲盘曲的乱根和碎石里,将成铭扔掉的东西翻了回来。
那果然是一枚虹水晶。
很小,只比她的小指节稍大一些,却已染上了极致瑰丽的金红色光芒。
人体内流淌的导力,在大多数时候都只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能量。但其实它和彩虹一样,是有颜色的。
在古代,自身色素浅淡的白种人会把血统纯正的alpha称作“蓝血”,那其实就是导力在导力回路里流淌所呈现出来的颜色。越是血统纯正的alpha,体内导力回路便越是富集,导力便越是呈现出瑰丽的蓝紫色。
在导力革命之前,护城水晶尚未如此普及。人类唯一赖以对抗魔兽的武装,就只有上古流传下来的“神赐礼装”。而传说能穿戴神赐礼装的天授之人,每一个都是紫瞳的alpha——因为他们体内的导力回路是如此富集,以至于眼瞳也染上了导力的颜色,呈现出优美深邃的紫色。
现代人很少有这么纯粹的血统,蓝血和紫瞳早已是尘封在历史中的传说。
但导力的颜色依旧是可以看到的。
卡佩区的宝石矿伴生数量稀少的虹水晶,这种珍贵的水晶晶胞结构同人体内导力回路的结构非常相近,曾是导力革命生发的基础。
只需日复一日的将导力灌注进虹水晶里,使得导力在虹水晶中逐渐富集,便能令这种透明无色的宝石染上导力的颜色,展现出各不相同的色泽。
人体内的导力和自然中蕴含的导力是不同的,它沿着导力回路走遍人的周身,携带着人体全部的信息。人的思想、心跳、荷尔蒙的分泌……每一次喜悦、悲伤、悸动、缱绻都会影响体内导力的流动,使得导力呈现出不同的脉动和气息。
所以每个人灌注进虹水晶的导力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颗注满导力的虹水晶的颜色和气息,都是独一无二的。
将它佩戴在恋人的脖颈上,贴近执掌爱情的腺体,便如用专属于你的色彩和气息标记他/她。
甜美而隐秘的恋慕——这便是虹水晶的私语。
帝国有史以来最成功的广告,在一百多年的流传中逐渐丰满成为一种人人因循的文化。
少年少女们在情窦初开时,都会努力打工攒钱,购买一颗昂贵的虹水晶,将它带在身上,日复一日的灌注导力。当虹水晶的颜色足够流丽和醒目时,便将它赠给自己喜爱的人——那便是最率直美好的告白。
黎晓太迟钝了。明明那么早就已经喜欢上成铭了,却直到那个无可挽回的秋日才意识到自己的心意。所以她从来都没意识到,自己该为他养一颗虹水晶。
但是成铭养了。
——不管是喜欢她,还是会喜欢上她,对他而言从来都不是什么意外。
他用了足足十二年时间意识到这个事实,而后便嚣张却又因循常识的筹备好了一切,傲慢却又耐心的等待她意识到这件事的那天到来。
直到那一天终于到来。
……而后在短短一日之内,被摧毁殆尽。
黎晓攥着那颗虹水晶,将它轻轻贴在心口上。
这时漫天烟火轰然绽放。
——烟火大会终于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