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况刘碧君如此堪怜,沈含章却如此可厌。
当然,细细追究起来,我上一世被废,固然该怪苏恒薄幸,我自己却也不是全然无辜。
那时我不喜欢韶儿,苏恒虽对我心怀愧疚,却也恨我没有慈母之心。加之刘碧君温柔体贴,婉转承欢,深得他的欢心,他很快便疏远了我。
而景儿夭折和苏恒纳妃两件事,也让我对苏恒由爱生怨,因怨生恨。刘碧君的得宠,使得我们之间的感情再无回环余地。失子之痛、丈夫移情别恋之恨,多方煎熬之下,我的性子变得急促暴烈,动辄责骂宫女、摔打器物,苏恒的嫔妃更是有不少人挨过我的巴掌。
是我自己先失去了母仪天下的风范。
如此折腾了五年,刘碧君也生下了儿子。苏恒终于下旨,说我“无《关雎》之德,有吕霍之风”,以心怀怨怼、不抚循幼子、不和睦后宫为名,将我废黜。
那时太后是否顺心如意,我虽不曾亲见,却也懒得想象了。
但是平心而论,除了以小过废后,苏恒确实待我不薄。
——我虽被废,却不曾受过折磨。苏恒将我好好的送回沈家,甚至给哥哥旨意,以省亲帝妃之礼供奉。而哥哥不但未受牵连,反而加官进爵,富贵日盛。沈家两日一传赏,十日一接驾,门第之盛,人称“宾客辐辏,豪贵满座”。甚至我的母亲去世,苏恒还以帝王之尊亲自前往扶棺。
历来废后之家,谁得这般恩宠?
可若真要追究起来,苏恒不过是愧疚罢了。
他当日若真的爱刘碧君,便不该为了权势天下答应娶我。若他真的宽仁明恕,便不该在赚得天下后,不顾念我们有过四个孩子,为尊崇刘碧君而将我弃若敝履。
他贪得无厌,舍不得权势也舍不得刘碧君,只好委屈了我,而后补偿给沈家。
这笔账,算得倒也很公平。
#
我十六岁嫁给苏恒,二十岁被立为皇后,六年后被废遣归家,又十年而殁。
如今已是弘明五年四月初七日,我重生后第十六天。距刘碧君诞下皇子还有一年,距我被废,还有一年零五个月。
上一世的这个时候,我依旧爱着苏恒。不然也不会折腾他的嫔妃,让他抓到把柄。
事实上我至死仍爱着他。若他肯在我弥留之际去送我一程,也许我至今仍爱着他。但是我最后很清醒的知道,那个穿了过分宽大的衣袍,扮作苏恒前去哄我,好让我瞑目的人,是我的韶儿。
我对苏恒的爱意便在那一刻消磨殆尽。
前尘往事,忆之伤神。
如今我不爱苏恒,对太后竟也无太多怨愤。只是想补偿我的韶儿和我的婉清,好好疼爱他们,不教他们再因生母是废后而无立锥之地。
——婉清是我的小女儿,生于弘明六年二月,算来我正是在这个月中怀上了她……我虽再不愿见着苏恒,可依旧想听婉清再唤我一声“娘亲”。
苏恒以不贤为名废我,我便做个贤后给他看。端看一个对他已无真情的贤后,他是否当真能消受得起。我成全他与刘碧君的爱情。但若他们敢再从我手里夺去什么,我便让他们明白,真正的吕、霍之风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
无论如何,我既想在宫中立足,就算与太后无话可说,面上的礼节也不能有亏。若在“孝”字上让人诟病了,那才是真的不得翻身。
也确实该去向她请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