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的钱变成了厂商利润,摊薄了最终的总税率。
所以朝廷对固定交易额征税,会促进厂商倾向于粗暴的增加销售价格。
只要每一次交易的总价格都翻倍,那无论这个商品转了多少次手,总税率都不会超过百分之二十。
一旦整个产业链都采用薄利多销的策略,那税率就会迅速超过百分之二十五。
原始意义上的交易税,就是这样交易一次就收一次税。
明初朱元璋定的商税税率是三十税一,但是实际上的总税率却并不低。
因为从生产到最终交易,要过好几遍手,理论上每过一次手,都能收三十分之一。
甚至于,如果贩卖的路途较远,还要过税关的话,每一次也都是三十分之一。
理想状态下,很多个三十税一累加起来,有机会能堆到百分之十以上。
只是大明中后期对地方的控制力越来越弱,收不起来这个税了。
古代朝廷对商税不是很重视,主要注意力都放在农税上。
古代商人有很多办法能够逃避多次交易税。
到了近代之后,朝廷的管理能力越来越强,对商税也越来越重视了。
商人没办法轻松躲避税收了,他们就根据朝廷收交易税的逻辑,想到了新的应对方案。
原本从原材料到最终销售商行,中间要过四五个商行和工厂,交易四五次就要收四五次税。
那从原料到销售的四五个工厂商行合并,变成了一家公司,就只需要缴纳一次交易税就行了。
税率直接降低到了百分之十,中间增加的价值全都变成了公司的利润。
于是垄断资产阶级和帝国主义时代也就随之到来了……
增值税就是来解决重复收税的问题,同时延缓行业厂商上下游合并的趋势的。
只对物品价值增加的部分收税。
商行采购价格两百银钞,销售出去的时候卖三百银钞,那就只对增加的一百银钞收税。
不对商品价值重复收税,让产业链上下游的厂商就算是不主动合并,也同样不会被多次征税了。
同时鼓励薄利多销的形式,因为经销商加价越少,最终交税也越少。
如果增值税率定为百分之十,那最终顾客支付的增值税就不会超过总价的百分之十。
增值税的理论,相比原始的交易税而言,是非常先进和现代化的税制。
主要难点在于如何实施。
所以要有管理机构和随着交易流转的票据。
商行将上家给自己的发票副联,与自己开给下家的发票的上联,一起交给税务机构查阅。
两张发票的价格相减的数字,就是商行自己加价了的部分。
商行只对这部分数字交税。
增值税的设想,最初由商业化最繁荣的美利坚的学者,在一战后的时候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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