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说歹说,方浩总算是把他妈哄出了厨房,让她回房去吹空调,然后自己来做这一顿晚餐。
重生这么久,给姜琳母女俩都做了几次饭了,还没有给父母做过一次饭,想想还是不对的。
上辈子,他父母都没有吃过一次他做的饭——在他学会自己做饭的时候,父母都已经不在了。
这也是一件他觉得很遗憾的事情。
重生了,当然要弥补这个遗憾。
他妈已经在厨房里备好了食材,就是两荤两素的样子。
方浩觉得不能发挥自己的实力,然后又去冰箱找了一下,又凑了一荤一素,这才开始整治。
在这个过程中,王秀英有那么一些不放心,跑到厨房来看了两趟,看着儿子手法娴熟,不由得有一些相信了——好像真的会做饭了。
期间还尝了一口大弗兰人的灵魂之菜青椒炒肉,那味道,让她一时间有了一种人生圆满的感觉。
太好吃了!
比她自己做的青椒炒肉要好吃得多!
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够吃上儿子做的饭菜,这感觉还挺神奇的。
方兴国在书房练毛笔字,这两年他突然喜欢上了这个,这里面也有着他堂哥方兴邦的影响,兄弟二人还经常交流练字的心得。
方兴邦是龙城市书法家协会的会员——不是说他毛笔字写得有多好,达到了书法家的程度。这个会员只要是书法爱好者,有人引荐,缴纳了会费,就可以是了。
方兴国还不是市书法家协会的会员,准备等退休了再去加入。
有了这么个大雅的兴趣,得闲在家,就会练一练。
这里面有没有逃避做家务的心思,那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反正客观上起到了这样的效果。
也难怪王秀英对他有不满了。
等他练完字,时间已经快到七点了。
天都快要黑了。
这个点到了看新闻的时间,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他对于这个点的新闻节目有着很大的兴趣,基本上每天都会去看,除非实在抽不出时间来。
把东西都收拾好,从书房里走出来,然后就看到王秀英坐在客厅里看电视。
三荤三素,摆放在桌上,味道没尝过不知道怎么样,但至少看上去还是让人挺有食欲的。
方兴国心里做了个评价:“至少这几个菜的卖相,比他妈要强。”
他自己就不要拿来比了,他的厨艺很差劲,自己都不喜欢吃。
随便夹了一筷红烧茄子送入嘴里,咀嚼几下,眼睛都睁大了,又惊又喜:
“这道菜做得不错啊!儿子,你哪里学的这个手艺?”
“大专的时候学的。”方浩还是那个解释。
6个菜一个一个的品尝,老两口都震惊了,居然味道都挺不错的。
“没想到你还有着做厨师的天赋,”王秀英都有些后悔了,“早知道就让你去学厨师了。”
大专三年的时间,能够让一个从来不做饭的人达到这样的水平,那只能说做饭的天赋了得。
好好的培养,说不定真能培养出一个大厨来。
那可比在服装厂上班有出息得多。
方浩只是笑了笑:“我就这水平了,再学也好不到哪里去。”
自己的事自己最清楚。
他有现在的手艺,那是上辈子花了十几年的时间练出来的,短期的厨师培训班都报了几个。
能做到现在的这个水平,差不多已经是他的上限了,也就是相当于普通厨师的水平,再努力一点,能够有一点进步,但是进步也很有限。
跟那些真正有天赋的人相比,差得远了,根本就不是那块料,没有什么上升的空间。
王秀英道:“可我觉得你做厨师更能发挥你的天分。”
方兴国摇头道:“有这个手艺,能让自己吃的更好一些,也就差不多了,没必要学更多的。他现在这个岗位,虽然工资不怎么高,但是在自家人的公司发展,未来还是有很大发展空间的,没必要去做厨师,那个太辛苦了。”
方浩点头附和:“是啊,现在这个工作就已经不错了,而且做厨师老是跟油烟打交道,对身体也不是很好,还是算了吧。”
他其实对现在的工作还挺满意的,是一份正经的工作,又很轻松,并不想换工作。
听到对身体不好,王秀英才罢了这个念头。